我覺得這次的內容寫的很不錯!
沒有任何的偏頗或過度放在某一方面。
當然,還是有其他人,可是就內容的3個區塊來看,幾乎都是Andrej ♥
或許在以後,衣服在性別這個界限上,也會越來越模糊。
我想最重要的或許不是,這是給男性、女性穿的,而是,適不適合自己穿。
同樣一件衣服,有的人適合,而有的人就是不適合。那可能跟性別無關,純粹是體型身高等等之類的不同罷了。
能夠穿著自己想穿的衣服,並且發現這件衣服適合自己,那種感覺不是很棒嗎!
這讓我想到之前留言給別人時,我是這麼寫的
: 只要沒有造成傷及他人的安危、生命、權利,誰都有權利驕傲的做自己。
如果拿兩性平等來說,那誰都有權利自己選擇自己想穿的衣服,決定自己的樣子,這根本不該是個問題。
翻攝 自由時報 Liberty Times -Fashion Boulevar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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